在頂層制度設計方面,我市先后啟動了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編制和生態紅線劃定工作,成為全國第二批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城市。在建立健全工作體制機制方面,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了《環境保護重點事項推進責任書》、《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將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列為約束性任務,并將市區小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快推進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工程建設、清理取締河道及水源地畜禽養殖等流域綜合治理措施全部作為環境保護重點事項列入其中。
在空氣環境質量狀況方面,自2013年以來,市區空氣質量呈持續改善態勢,并始終保持在全省第二位,共獲得省級空氣質量改善生態補償資金2300余萬元。水環境質量狀況改善更為明顯。土壤環境質量方面,我市在礦區、農田、蔬菜種植基地、飲用水源地周邊及畜禽養殖場周邊共布設65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開展例行監測。從近年來的監測情況看,65個監測區域的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五年來,我市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一、二期行動計劃,持續加大綜合整治力度。2013年以來,共淘汰燃煤鍋爐3631臺。實施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建成運行華電萊州2號、華電龍口6號等76個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不斷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重點圍繞大氣、水、土壤、核與輻射、危險廢物等方面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2013年以來,全市依法對2064家違法企業立案處罰,處罰金額9900萬余元,責令109家企業限產停產,對60家企業實施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案件77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