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要求,第一,繼續加大力度推進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中部地區力爭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區在2020年完成。第二,各地和相關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標準,對于不能滿足國家標準要求的燃煤機組要加快實施改造,對不改造或改造后仍不達標的機組予以淘汰關停。第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分解目標任務,細化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第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認真做好本地區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的信息統計和報送工作。第五,對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業,將依法依規約談和問責。
詳細通知請參閱:關于印發2018年各省(區、市)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目標任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