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我省將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以及嚴重環保違法失信企業實行市場禁入制度,予以限制或禁入。同時,加快退出過剩產能,嚴格落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依法注銷因國家相關政策實施而不再符合許可條件的工業企業。
此外,我省將建立環保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在山西省名牌產品和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中,與環保部門密切協作,聯合開展懲戒,將環境保護作為申報條件,協同推進環境保護工作有效開展。在山西省質量獎申報階段,將“近3年來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作為申請參選的必備條件,同時在質量獎提名推薦階段,設立向當地環保部門征求意見環節,由環保部門把關,促進環境保護工作有效開展。
據悉,省質監局將有效發揮環境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及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對全省生產領域的車用油品、車用尿素、商品煤等環保相關產品質量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保證監督抽查覆蓋率不低于30%,監督抽查批次不少于2000批次,監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后處理工作完成率不低于95%以上,達到以外部壓力促內生動力,倒逼企業不斷提升質量管理水平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