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7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7次締約方會議在南非海濱城市德班開幕。 新華社記者李啟華攝
當地時間28日上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第17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第7次締約方會議在南非海濱城市德班開幕。本次大會計劃持續12天,共分兩個階段,從11月28日至12月5日是小組談判階段,12月6日至9日是高級別會議階段。
在全球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夕,《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菲格雷斯強調,本次大會需在兩大關鍵領域取得進展,一是落實去年墨西哥坎昆大會的各項安排,二是推進解決《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等核心議題。
各方需拿出誠意
鑒于《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將于2012年到期,菲格雷斯說,德班大會關于這一議題的談判“要與時間賽跑”。本月早些時候,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談及德班大會時也強調,本次會議必須落實坎昆所達成的共識。他特別指出,“我們不能承受拖延,不能讓最窮者和最易受損者來承受代價。”
在此前的氣候大會上,發達國家承諾在2010年至2012年間提供300億美元的應對氣候變化快速啟動資金,承諾到2020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相關援助資金達到每年1000億美元,但它們都遠沒有落實。
海外媒體近日報道稱,美國仍然不同意接受“綠色氣候基金”成立計劃。該計劃的提議最早出現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上,按照構想,發達國家承諾在2020年前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把其中“一大部分”用于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在25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當務之急是在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和資金、技術支持等重要議題上取得進展。希望各方進一步拿出誠意,增進相互理解,加強彼此合作,推動德班會議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
國際能源署在本月稍早發布的《世界能源展望》報告中稱,現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經達到2035年前可以允許的相應排放量的80%。該組織首席經濟學家法提赫·比羅爾表示,“隨著一年年的時間流逝,卻沒有推動清潔能源投資的明確信號,高排放基礎設施形成的"套牢",使得我們實現能源安全與氣候目標更為困難、成本更高。”
安永本月中旬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德國、英國、美國和日本等經濟體現行的緊縮措施或導致2015年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缺口達225億美元,若歐元區危機進一步升級,資金缺口可達450億美元。
中方努力有目共睹
世界資源研究所氣候與能源項目負責人詹妮弗·摩根近日表示,“我的感覺是,如果德班談判失敗,那將歸因于美國政府的不作為,但要是能成功,則與中國的巨大努力分不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2日發表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1)》白皮書指出,“十一五”期間,中國加強氣候變化科學研究和影響評估,完善法規政策,提高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減輕了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不利影響。
2009年11月,中國首次公布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這遠遠超出“巴厘路線圖”對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要求。2011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減排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明確要求,到2015年單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要比2010年降低17%。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在25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大家應該注意兩個基本事實。其一,《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是最具普遍性的國際條約,其所確立的原則和框架為國際社會公認,是所有締約方必須履行的國際法義務。其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歷史責任不同,所處發展階段不同,排放趨勢和減排形勢當然不同,也正因如此,應對氣候變化要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則。
劉為民還表示,在實現自主減緩行動目標方面,中國的行動和成效有目共睹。中國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走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這已被納入中國政府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及“十二五”規劃之中,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事業做出貢獻。(記者 王宙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