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獲悉,自治區發改委、能源局、經信委、住建廳聯合發布“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
規劃根據全疆公交、環衛、物流、景區通勤車輛、出租車、公務車與私人乘用車的歷史更新及新增趨勢,提出了新疆電動汽車推廣高、中、低三個方案。
其中,中方案的目標是,到2020年,全疆電動汽車保有量將超過28800輛,其中電動公交車超過2600輛,電動環衛、物流等專用車超過5100輛,電動出租車超過13100輛,電動公務車超過4200輛,景區通勤車超過1100輛,電動私人乘用車超過2700輛。這個規劃目標,是現有電動汽車數量的280倍(截至2015年底,全疆共有電動汽車103輛)。
中方案中還提到,2016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車充電站20座,環衛、物流等專用車充電站60座,城市公共充電站30座,景區專用充電站70座。交流充電樁2600個,直流充電樁11200個。充電設施的規劃,也是現有數量的20-70倍(截至2015年底,全疆僅建成充電站1座、換電站1座)。
在烏魯木齊、昌吉、哈密、吐魯番、克拉瑪依以及國家4A、5A級景區等重點發展區域,打造1~2公里充電服務圈。
以烏魯木齊為例:到2020年新增充電站100座,分散式充電樁7300個,以滿足該區域14200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1:2,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
自治區能源局方面表示,在全疆范圍內推廣使用電動汽車,對城市大氣污染治理,促進節能減排,提升城市形象有重要作用。到2020年,全疆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28800輛(中方案),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3.024萬噸。
新疆推廣新能源汽車有“低電價”優勢。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全疆電網聯網運行的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607.7萬千瓦,電力裝機規模較大,電力市場較為寬松,具有明顯的低電價優勢。低電價優勢,有利于降低電動汽車使用成本,對于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